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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模式调研报告

发布时间:2016年03月13日 来源:乌拉盖管理区党工委组织部

  近年来,为适应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新形势,管理区围绕发挥党员中心户“一带双联三到四中心”的作用,通过推行456工作法,进一步加大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模式推广力度,促进农牧区经济发展、农牧民增收,切实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。 

  一、基本情况 

  乌拉盖管理区下辖1个建制镇和3个国营农牧场,共有9个嘎查村、9个分场,先后设置党员中心户40户,其中,盟级示范户3户,管理区级标杆户3户、示范户7户,场镇级示范户12户,普通党员中心户15户,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9户,参与合作经济组织6户。 

  二、主要做法及成效 

  (一)落实三级联动,加强组织领导。管理区、场镇、嘎查村(分场)推行三级联动机制,发挥党组织主导作用,强力推进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和合作社工作。在管理区层面,组织部、农牧局、财政局等部门,从制度、机制、项目及运行体系上为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、合作社方面给予扶持和指导;在场镇层面,三场镇在选人方面注重从领办创办的党员中设置党员中心户,并列为盟级、管理区和场镇及示范户,引导普通党员中心户参与协会和合作社,不断扩大党员中心户参与合作联营的覆盖范围;各嘎查村、分场合理划分区域网格,注重党员中心户的选育和培养,引导和支持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及参股农牧业专业合作社,不断提升党员中心户服务本领。 

  (二)创新工作载体,扩大服务覆盖。积极探索推行“党支部+合作社+党员中心户+牧户”和“党员中心户+合作社+牧户”及“党支部+协会+党员中心户+牧户”等模式,鼓励扶持嘎查村党支部、嘎查村干部和党员中心户及致富能手带头创办、领办专业合作社,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专业合作社的经济优势有机结合起来,为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和合作社搭建有力平台。截至目前,嘎查村(分场)党支部领办创办协会和合作社4家,吸纳党员中心户6户,农牧民入社101人;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和合作社13家,入社会员236人,人均纯收入2.45万元。 

  (三)强化引导扶持力度,拓宽致富渠道。加强对党员中心户领办、创办、参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和扶持,结合示范群体创建工作,根据不同特点的党员中心户,有针对性的进行支持培育和重点打造,通过配备设施、项目倾斜、资金支持等措施,先后打造了领办、创办和参与牧业养殖、家庭牧场、农机租赁等不同类型的党员中心户示范户6户。去年9月,还采取推进会的方式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,通过以点带面,带动管理区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模式整体推进。同时,农牧、财政、金融等部门,重点对规范化合作社进行资金和项目扶持,累计为党员中心户领办、创办、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投入扶持资金300余万元。目前,管理区40户党员中心户中,领办创办协会和合作社的有13户,参与协会和合作社的6户。其中,牧业养殖合作社8家,牛羊育肥合作社1家,建立家庭牧场4个,产业示范基地2个。 

  (四)强化教育培训,提升服务本领。将组建、发展、规范合作社、协会的相关知识作为党员干部年度培训的重要内容,每年进行培训,统一思想、更新观念。近两年,培训10余场次,培训党员干部900余人次,围绕党员中心户及合作社建设等内容进行考察观摩100余人次。同时,依托党校、远程教育、巡回宣讲和微信等平台,围绕农牧区政策法规、种养实用技术和科普卫生等多方面知识进行系统培训,鼓励领办创办协会和合作社的党员中心户现身说法,并通过邀请技术人员不定期深入田间地头、畜圈棚舍,手把手传授农牧民种养实用技术,提供农资、农畜产品市场信息,帮助解决农牧业生产中的技术问题,进一步拓宽致富渠道。结合“三向培养”活动,将嘎查村“两委”干部和党员中心户培养成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,将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,并进一步深化党员设岗定责工作,为党员在农牧业专业合作社中设立“种植技术示范岗”、“养殖技术示范岗”等岗位,带动农牧业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。 

  (五)完善工作机制,夯实组织保障。管理区把领办、参与、指导、推进合作社建设,作为嘎查村(分场)班子及干部、第一书记和党员中心户年度考核和述职评议的内容,纳入党建考核目标,列入各下基层干部和第一书记帮扶内容。管理区共下派18名科级干部到嘎查村(分场)挂任第一书记,场镇18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帮扶9个嘎查村、9个分场,为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合作社提供组织保证。 

  二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 

  一是一些嘎查村、分场党员老龄化,且年轻有能力的党员转移进城自己创业,导致一些嘎查村、分场在中心户的推荐、审定方面缺少合适人选,党员中心户后备力量不足,进而影响合作组织的带头人匮乏。 

  二是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、“ 党员中心户+合作社”模式推广还不够,管理区共有9户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了合作社,但是其中只有6户运营,其他3户有名无实,带领牧户联营合作致富的作用发挥不够。  

  三是管理区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,协会大多是行业管理类,涉及到农牧业的较少,也较为松散。合作社大部分内部运作不规范,经营管理水平不高,专业人才缺乏,发挥作用不够。 

  四是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、合作社大多集中在牧业养殖和牛羊育肥方面,其他方面的合作经济组织涉及较少,较为单一。     

  三、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 

  (一)进一步加大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模式规范化建设力度。按照全盟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规范化建设要求,实现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模式工作规范化、常态化运行,着力将党员中心户打造成牧民身边的工作活动、便民服务、矛盾调解和致富示范“四个中心”,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。同时,加大党员中心户的培训力度,将党员中心户纳入基层干部培训范畴,重点围绕农牧业产业化及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知识等,采取“理论培训+座谈交流”、“专题辅导+现场观摩”等多种方式,定期对党员中心户进行培训,提升党员中心户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。 

  (二)加大对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。每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模式的推广,逐年分批为党员中心户配备流动式蒙古包活动阵地,力争到2016年底,60%以上党员中心户有流动活动阵地。同时,要将党员中心户与协会、合作社有机结合起来,会同涉农涉牧部门联合制定党员中心户领办创办协会、合作社的扶持政策,通过项目扶持、银行贷款等形式,积极为党员中心户提供一些必要的资金、项目扶持,发挥党员中心户的引领带富作用,不断提高农牧民组织化、专业化程度。 

  (三)强化示范引领,发挥党员中心户辐射带动作用。根据党员中心户的特点,注重发挥其在不同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通过配备流动阵地、项目倾斜、部门扶持、建立干部联系点等措施,年内要打造一批“党支部+合作社+党员中心户+牧户”、“党员中心户+合作社+牧户”、“党支部+公司+党员中心户”等示范点,力争打造工作规范、带动力强、群众满意的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示范点11个。 

  (四)加强督查考评,夯实组织基础。管理区将抓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牧区基层党建模式工作推进情况,纳入场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及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”体系。联合涉农涉牧部门,出台关于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及考核的措施和办法,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,增强带动能力。同时,督促场镇出台具体的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日常管理和考评办法,年底,党工委组织部将“党员中心户+协会”运行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内容,与实绩考核一并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