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8日—9日,盟委编办副主任冯黎晖同志带队第三督查组,深入乌拉盖管理区对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及配套法规制度和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。管理区党工委委员、组织部部长常雪林陪同。
督查组先后来到巴彦胡硕镇、农牧局、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,通过查阅档案、听取汇报、座谈交流等方式,全面了解《条例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以及相关改革工作情况、机构运行情况等内容,详细了解了改革后存在的问题,并对机构编制相关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。
对相关部门实地督查后,召开了专题座谈会,常雪林同志从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、政策学习进一步深化、机构编制管理进一步严格、重点改革进一步推进、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等五个方面,汇报了管理区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情况,管理区编办负责同志汇报了《条例》及配套法规制度和相关改革任务落实情况。督查组现场反馈了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并与党政办、财政局、人社局、司法局、教育局、政务服务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,全面了解相关工作落实情况,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,并对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。
督查组对管理区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及配套法规制度和各项改革任务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,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:一要持续抓好机构《条例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,切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不断提升纪律意识、红线意识和规矩意识。二要持续巩固和深化各项改革成果,保持各项改革的相对稳定性,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,切实推动改革由“物理变化”向“化学反应”转变。三要持续抓好“三定”规定的执行,指导督促部门严格按照“三定”规定履职尽责,切实维护“三定”规定的严肃性、权威性,更好地巩固改革取得的成果。四要全力做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,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,全面排查矛盾隐患,主动化解信访问题,切实做到信访矛盾不上交、问题化解在基层。